记得20世纪80年代,电视剧《星星知我心》曾风靡一时,戳中不少观众的泪点。一对夫妇亡故,5个子女分别被5个家庭收养,过着不同的生活。最后,大姐秀秀历经千辛万苦,将弟妹们都找了回来,重新组织了家庭,一起过着幸福生活。大姐“姐代母职”的担当与辛酸,感动了无数观众。40年过去,人们的观念发生如此巨大变化,可以说是进步,但也令人感慨。
姐姐抚养弟弟,情理皆宜
正在上映的电影《我的姐姐》给大家抛出一个人伦问题:父母车祸身亡,留下成年的姐姐和年幼的弟弟,姐姐是不是必须抚养年幼的弟弟呢?这一问题从电影走到网络,引起网民热议。
姐姐抚养弟弟吃大亏吗?对这个问题,要把眼光放长一些。在某一个时期内,无疑是单向度的,是姐姐在付出,但姐姐也获得了弟弟的敬爱。在弟弟成年之后,也许会出现另一种形式的单向度——弟弟还恩于姐姐,全心照顾姐姐。当然,姐姐未必需要弟弟这么做,但姐弟一家亲、“长惠”“幼顺”的局面,总比姐姐不愿照顾年幼弟弟,最后姐弟感情淡薄,甚至形同陌路要强得多吧。
单从姐姐方面来考虑,带着一个“拖油瓶”,当“扶弟魔”,确实很吃亏,日后的就业、婚姻、家庭甚至生儿育女都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法律为什么做出这样的规定呢?其实是综合考虑的结果,亲姐姐抚养对弟弟健康成长是最有利的,无论从物质保障,还是精神抚慰,都是如此。如果从亲戚、朋友、熟人到陌生人,再到社会机构,构成一个波纹状的差序格局的话,失怙失恃的孩子,其抚养担子肯定由里往外顺延,只有亲人无法承担时,才会推给关系次一层的人,最后才由社会兜底。
换位思考,换做姐姐是妹妹,弟弟是哥哥,那么,妹妹是不是希望哥哥能抚养自己、照顾自己呢?这是千古不易的人之常情,不论什么时候,做人的格局大一些、担当多一些,总会有好报的,所谓“种善因、结善果”是也。 (连海平)
【编辑:梁静】
对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是给出了答案的,在这种情况下,姐姐确实有抚养年幼弟弟的义务。既然如此,为什么大家还有那么多不同看法呢?而且,让人吃惊的是,很多人持反对意见,认为姐姐不应受到弟弟的连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