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尹一伊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的追星行为,也没必要“谈虎色变”,或者“一棍子打死”,可以恰当利用其中积极正向的一面,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通过追星培养孩子的文体领域、视频剪辑等;比如孩子的偶像可能是一个比较有礼貌、温和的人或者人设,孩子也能从中学到一些礼仪”。她建议,家长和社会可以开放一定的交流空间,通过偶像身上正面的部分去引导孩子,把追星变成树立正确目标、培养良好习惯的动力。
问诊:怎样才是正确的追星方式?
文旅部:从严审批公职演职人员商业活动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艺人失德失范行为在先,但如果粉丝因爱生恨而曝光偶像隐私乃至黑历史,则很有可能触犯法律而承担相应责任。
三问:曝光偶像“黑料”触犯了哪些法律?
近来流量明星的负面事件中,不乏与粉丝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从中折射出的问题正是艺人跟粉丝之间不正常、不健康的关系。艺人易烊千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艺人与粉丝之间从来不是从属关系,没有高低,而是一种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的良性竞争关系。这种关系类似中学时代的同桌:绝不越过“三八线”,但偶尔偷瞄一眼彼此的学习进度,然后在“你追我赶”间成就更好的自己。
文/本报记者 寿鹏寰 统筹/刘江华 满羿
《通知》明确提出要组织学习相关部委关于治理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碰“红线”,不触“底线”,提升职业操守。
营造清朗的娱乐圈,无疑需要犁庭扫穴、激浊扬清,也需要抽丝剥茧、长效机制。无论是天价片酬、偷税漏税、涉黄涉毒、虚假代言,还是行为不端、行帮陋习,抑或与娱乐圈密切相关的“饭圈”乱象,大体可归为明星道德失范、法律失位,粉丝追星失控,资本逐利失序等方面。从今天起,本报推出系列文章,问诊娱乐圈。
为偶像疯狂做数据打榜,《青春有你3》粉丝作出“倒牛奶”举动;花重金购买周边产品集资,《创造营2021》总决赛后,其中4名选手的集资额超过1000万元,排名前11名的选手集资总额突破1亿元;为维护偶像形象粉丝间互相谩骂,前有肖战粉丝出格后有赵丽颖、王一博粉丝互撕;强行插手艺人工作,2019年有佟丽娅辞演《三十而已》顾佳,今年初有反对杨紫出演《沉香如屑》女主角……
四问:“数据劳动”为何需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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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取消所有涉明星艺人个人或组合的排行榜单,严禁新增或变相上线个人榜单及相关产品或功能。仅可保留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但不得出现明星艺人姓名等个人标识。在此之前,近年来,受韩国等影响,我国不少“饭圈”利用社交平台,通过各种各样的技术手段,去“规训”粉丝进行数据劳动——控评、打榜、“反黑”、净化、刷销量……粉丝们也因此被裹挟,他们殚精竭虑,为喜爱的明星艺人争夺网络空间的话语权,成了“数据粉”。
一段时间以来,近年来也出现了不少新型的追星模式,比如“亲子追星”,即妈妈带着孩子追星,或者孩子带着妈妈追星。尹一伊表示,未成年人追星一定要谨慎,有一个原则和底线就是成年人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追星行为负责任,不能让他们去参加涉及到消费和数据劳动的内容。
就公众知情权而言,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诸如个人联络方式、家庭生活、两性关系、身体私密部位等,都属于绝对的隐私,不属于社会公众可以了解和知情的信息。那些所谓的黑料,大多是利用非法手段、途径获取,将其公开传播必定是侵权违法了;情节严重时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举措:“清朗·‘饭圈’乱象整治”十措施
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长期致力于粉丝文化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讲师尹一伊认为,粉丝的诉求更多是情感上的,这就需要偶像能够起到一个正向引导的作用。“不论是同桌还是其他比较亲密的社交关系,其实都是指向一种虚拟的想象关系。这种社交关系为什么可以吸引到粉丝?是因为诸如同桌或是其他社交关系背后蕴含的亲近感,而这种亲近感又是有想象空间的。粉丝和偶像之间,通常会保持这样一种虚拟的或者基于想象的准社交关系或准亲密关系。”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刘力飞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都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和公众知情权前,应具备一定的容忍度,但并不能豁免恶意的侵权责任。
针对近期文娱领域出现的违法失德失范乱象,文化和旅游部8月29日发声: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以及部直属单位,加强学习教育、示范引导、规范管理以及道德建设,从而树立文艺新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