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从上映播出之后就不再专属于创作方,创作方也期待获得观众的各种评价和谏言,这是影视作为大众艺术的魅力和价值。从本质意义上讲,控评违背了作者与观众的沟通初衷。需要明确的是,对优秀艺术作品的审美品位和价值观的正面舆论引导是必要的。虽说公论自明,但是在作品播出早期,一些恶意差评确实会误导观众,抹杀作品的真实品质,对此创作方和观众都应理直气壮地举报和回击,以正视听。随着互联网与影视的深度融合,控评操作日趋复杂化和系统化,已成为影视产业链中的专业环节。在激烈市场竞争下,不免会出现强行洗白、恶意抹黑和收视率(播放量)造假的现象。不仅如此,控评行为涉及网络社交,容易引发网友互踩、互撕、谩骂、网络恐吓,甚至线下冲突等恶劣社会事件。
粉丝群体活跃在控评的一线。如果自家偶像艺人参演的影视剧上映播出,粉丝们就承担了两个控评任务:为该作品刷好评、铺排面和带节奏,争取更多观众关注;回击和湮没负面评论。粉丝“为爱发电”可以理解,但是唯情感取向无疑影响他们对作品的艺术判断力,降低了对作品质量的要求,更严重的是会陷入“好评战恶评”的纷争中。正如很多控评粉丝说的:“如果我们跑了,作品和偶像的黑料就会满天飞,影响口碑和商业价值。”这种强烈又有些“悲壮”的拯救者情怀进一步加重了粉丝的盲目性——在信息茧房里对自己偶像的作品疯狂点赞,并为做出漂亮可信的数据互相攀比,有组织地刷好评、反差评,研制如何“伪装成纯路人”、有效打分的“打分攻略”。有些粉丝账号为了提高自身活跃度和权重,还会跑到与控评影视剧不相干的文艺作品评论区去打卡和胡乱打分,很多作品和作者纷纷无辜“躺枪”。更有一些影视剧控评者为了“反黑”而“反黑”,把一切中评、差评都视为恶意,把竞争作品当作假想敌,给对家泼脏水以衬托自家优秀。不过,你黑别人,别人也会黑你。当文字辩论演变为相互攀比和诋毁,控评工作更加艰难又低效。
其实,粉丝内部对控评的正当性也有争论。但受到“爱,就要白给,越爱越要无怨无悔”的理念束缚,控评从“为爱发电”变成了一种无法摆脱的负累。付出越多,越无法离开,所以很多粉丝组织逐渐做起了控评生意经。一些影视论坛社区、自媒体营销大号、播出平台和宣发公司也瞄上了这个控评业务。当资本触角缠上了粉丝的“真爱”,控评成了强大的商业机器。粉丝成了“数据劳工”,用自己的情感劳动为各种平台和账号供流、扩容和增值。宣发方和播出方倚仗平台技术优势,会侧重于做数据而不是有创意的营销物料。有的影视剧播出,随之上演的数据攻防战风头甚至盖过作品和演员,使后二者成了配角。因控评获得一定收益后,很多平台以此作为自己与出品方、创作方合作的筹码,处于传播链后端和产业链下游的控评方正在抢夺操纵影视作品命运的权杖。也是由于后期控评的保驾甚至遮丑,前期创作者迷失在“好评满满”中,一叶障目,罔顾自己作品的缺点和不足,一股懒惰、功利、合谋炒作的创作风气正在滋生。